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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9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岳西县检察院2022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提起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1.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28.1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28.17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06元,增长1.3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1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17万元,占77.10%;项目支出350万元,占22.9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8.1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余),支出总计1528.1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0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267.7万元,82.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76万元,占7.18%卫生健康(类)支出37.2万元,占2.43%住房保障(类)支出113.51万元,占7.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78.17万元,占77.1%;项目支出350万元,占22.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70.52万元,支出决算为9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21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追加中央及省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5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基数增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职业年金基数增大。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死亡抚恤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117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40万元,比2021年减少72.95万元,下降32.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增加,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1. 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35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单位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和管理”合法合规、完整,“履职产出和效果”真实、相关。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组织对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益诉讼专项基金”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350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产出指标和实施效益达到预算要求

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20万元,执行数为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优化了基层院的装备配置,弥补了公用经费不足,为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具体,有些指标设置过于抽象,目标不明确;二是相关制度制定不够完整,制度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由各单位根据经费支出实际情况确定转移支付办案和业务装备经费的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部门评价结果。

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附件

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岳西县检察院2022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是指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提高省以下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中央和省专项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办案经费支出。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项目预算320万元,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3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实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年度目标:增强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能力,保障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二、评价结论

我院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三、项目成效

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弥补了公用经费的不足,为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有关建议

(一)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由各单位根据经费支出实际情况确定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资金使用效率。

对象: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

范围:项目产出、项目效益、预算执行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实事求是。

评价指标体系: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级次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前一级指标是后一级指标的归纳,后一级指标是前一级指标的细化,总体得分满分为100分。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跟踪考查、现场考查、问卷调查。

评价标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岳西县委 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岳﹝2020﹞54号)、《岳西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岳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岳预绩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组织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院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调研、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满分50分,评价得分50分)

1.产出数量(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办理各类案件目标数700全年办理案件数759,实际完成率为108.43%

2.产出质量(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所有经费支出合规。

3.产出时效(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所有经费支出均在当年度完成,无结转结余情况。

4.产出成本(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项目资金年度预算数为320万元,当年执行数为320万元,未超标准支出。

)项目效益情况。(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经济效益(满分7.5分,得分7.5分)

贯彻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双十举措”,推行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及时回应民企法律诉求。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起诉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14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综合考虑涉罪严重程度和企业经营状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0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一涉罪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立即向该企业发送合规经营检察建议,助力其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

2.社会效益(满分7.5分,得分7.5分)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不捕38人、不诉142人,分别同比上升40.8%140.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决定不起诉的也不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坚决杜绝“不诉了之”。围绕快递寄送安全、燃气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5件,帮助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3.生态效益(满分7.5分,得分7.5分)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等犯罪24人,是去年的4.8倍。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牵头在全市率先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排查出违法犯罪线索198条,17名涉嫌犯罪人员提起公诉,89人受到行政处罚。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3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28亩。针对全县131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问题,向18个乡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改造泄放设施,有效维护河道生态健康。该案例被检察日报、学习强国平台相继报道。

4.可持续影响(满分7.5分,得分7.5分)

以司法办案助推“平安景区”建设。在办理吴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发现牛草山风景区存在道路安全隐患,遂向其发出道路安全风险提示,推动旅游景区筑牢安全防线。聚焦红色旅游,开展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红28军被服厂旧址(位于来榜镇)现状与保护等级不符等情况督促主管部门积极修缮;对刘邓大军活动旧址、大别山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擦亮“红色名片”。

  1. 项目满意度情况(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8.6%,满意度≥90,完成了预期目标。





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是指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调查取证、专家鉴定费用等支出。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国有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拓宽监督领域,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年度目标:增强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能力,保障公益诉讼专项支出。

二、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资金使用效率。

对象: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

范围:项目产出、项目效益、预算执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实事求是。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和《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财预〔20091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编制了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级次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前一级指标是后一级指标的归纳,后一级指标是前一级指标的细化,总体得分满分为100分。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跟踪考查、现场考查、问卷调查。

评价标准: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和《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财预〔2009134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评价。

()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组织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院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调研、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结论

我院2022年度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成效

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实施,极大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弥补了公用经费不足,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满分50分,评价得分50分)

1.产出数量(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目标数30全年办理案件数36,实际完成率为120%

2.产出质量(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办结。

3.产出时效(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所有案件办理时效均符合规定。

4.产出成本(满分12.5分,得分12.5分)

项目资金年度预算数为30万元,当年执行数为30万元,未超标准支出。

)项目效益情况。(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经济效益(满分7.5分,得分7.5分)

贯彻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双十举措”,推行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及时回应民企法律诉求。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起诉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14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对一涉罪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立即向该企业发送合规经营检察建议,助力其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

2.社会效益(满分7.5分,得分7.5分)

围绕快递寄送安全、燃气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5件,帮助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3.生态效益(满分7.5分,得分7.5分)

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牵头在全市率先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排查出违法犯罪线索198条,17名涉嫌犯罪人员提起公诉,89人受到行政处罚。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3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28亩。针对全县131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问题,向18个乡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改造泄放设施,有效维护河道生态健康。

4.可持续影响(满分7.5分,得分7.5分)

以司法办案助推“平安景区”建设。在办理吴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发现牛草山风景区存在道路安全隐患,遂向其发出道路安全风险提示,推动旅游景区筑牢安全防线。聚焦红色旅游,开展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红28军被服厂旧址(位于来榜镇)现状与保护等级不符等情况督促主管部门积极修缮;对刘邓大军活动旧址、大别山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擦亮“红色名片”。

  1. 项目满意度情况(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8.6%,满意度≥90,完成了预期目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统筹资金安排,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具体有些指标设置过于抽象,目标不明确。

八、有关建议

建议细化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具体指标值,同时加强公益诉讼线索的挖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岳西县委 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岳﹝2020﹞54号)、《岳西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岳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岳预绩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调研、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我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总金额1528万元,其中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自评项目个数3个,为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项目、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项目、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项目。

  1. 自评结果概述

我院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和管理”合法合规、完整,“履职产出和效果”真实、相关,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达到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资金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弥补了公用经费的不足,优化了基层院的装备配置为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结合上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和当年度经费需求,细化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根据检察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支出。编制范围尽可能的细化、全面、完整,做到能编尽编,减少预算执行时指标间的调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员要掌握资产动态,对新增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对报废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三)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推进廉洁高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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