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6.52
26.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72
7.6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80
18.7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5万元,占28.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5万元,占7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7.65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9%,下降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降低公务接待标准。2019年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XX批次),7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XX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办案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岳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447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75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0.2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出差和执法办案需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岳西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