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17  作者:2018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7.39

26.67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7.78

7.7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61

18.9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61

18.93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3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4万元,占29.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93万元,占70.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7.74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91万元,下降10.52%,下降的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降低公务接待标准。2017年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97批次,77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办案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和县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岳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447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93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37%,增长的原因是两辆警车达到报废年限,增加了车辆维修费用。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出差和执法办案需要。2017年底,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联系方式: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话:9216381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