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职责
职责:
1、刑事检察监督业务: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2、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联系电话:0556-2190387
第二检察部职责
职责:
1、民事(行政)生效判决监督
2、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监督
3、督促支持起诉
4、民事(行政赔偿)调解监督
5、民事行政执行监督
6、和解息诉
7、公益诉讼
8、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556-2190376、2192057
第三检察部职责
职责:
1、检务督察:
负责对本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检风检纪督查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
2、控告申诉:
负责受理向本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承办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3、案件管理: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机关员额检察官办案考评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本级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检务大厅信访电话:0556-2190000
政治部职责
职责:
1.负责全院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
2.负责全院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本院检察干警奖励工作,按权限审批、呈报记功、评模、表彰等事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4. 协助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检察机构设制、人员编制;
5. 负责本院机关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工资、福利、辞退、离退休干部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6.负责检察宣传工作;
7. 负责党组会的会务、记录工作;
8. 完成院党组和检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556-2190856
办公室职责
职责: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上级机关及院领导批办事项督查;负责文件管理、密码传真等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基建、行政管理、保卫、绿化及后勤服务等有关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56-219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