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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岳西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建立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协作机制
时间:2022-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岳西县政府岳西县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及工作要点要求,近日,岳西县人民检察院与岳西县民政局、岳西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切实保障民生,助力乡村振兴。

《意见》从检察机关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大局出发,围绕保障农村低收入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核心,以乡村振兴部门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为依托,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职能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适时提供多元化救助帮扶,使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落到实处,惠及困难群众。

《意见》明确,国家司法救助的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的范围要求以及可以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同时,《意见》也明确了一般不予救助的具体情形。《意见》要求:一是县检察院和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随时互相通报情况,做到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二是开辟农村低收入当事人司法救助办理“绿色通道”。县检察院在日常办理案件过程中或者收到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应当立即审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实施救助,在办结后5个工作日立即将相关情况移送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切实快速帮助农村低收入当事人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三是建立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信息、解决突出问题、讨论救助方案、会商相关事宜、总结工作经验等。

近年来,岳西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因案返贫、致贫群众的救助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走深走实。2020年以来,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1件51人,发放救助金58余万元。《意见》的出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岳西县检察院将持续通过“府检”携手、精准发力,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精准履职,同向发力,推动“府检联动”机制取得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