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岳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红进作岳西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刚刚过去的2019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坚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坚持“送上门”的案子与“走出门”的检察工作一起抓,扎实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40件、同比上升37.5%,其中刑事检察案件593件、上升20.3%,民事检察案件87件、上升411.8%,行政检察案件新增25件,公益诉讼案件35件、上升25%。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坚持围绕全县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拓展工作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平安建设。
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批捕9人,起诉20人,纠正漏捕1人,追缴赃款30余万元,摸排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32条;一个半月内完成了对刘某某等17人、95宗案卷涉黑案件的审查起诉任务;对王某某等3人敲诈勒索、桂某某等12人开设赌场案,依法不予认定为恶势力案件,按一般共同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把好涉黑涉恶案件法律关十项措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转发。
(二)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三)切实优化法治环境。
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显著增强。
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人,提起公诉407人,同比分别上升54.9%、14.9%,不批准逮捕15人,相对不起诉16人,存疑不起诉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71.56%、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63.07%,在全市率先做到最高检提出的认罪认罚适用率70%以上目标要求。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疑难复杂案件15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91条。经补充调查,做实一起强奸案另有轮奸这一法定加重情节,并追加漏犯1人。
(二)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全面深入。
监督立案12件,其中6人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13人,其中6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漏诉21人,均获有罪判决。对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对刑事判决提出二审抗诉1件、提出再审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坚持依法纠防冤错案件与依法维护既判力相统一,对不服法院判决的7件刑事申诉案件作出不予支持决定。推进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监1人,建议纠正社区矫正不当执法10件;对1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就混关混押等问题监督纠正10件;对拟报请特赦6人逐案审查,依法监督纠正不符条件1人。
(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取得突破。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守护国家和社会公益
认真落实“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责任,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案数量快速增长,实现生态环保等五大法定领域“全覆盖”。全年共核查公益诉讼线索71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并履职、整改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其中4件经法院调解结案,当事人已履行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四、推进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不断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岳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努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
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
坚持做实公益诉讼
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别山生态功能区、长江流域污染防治等重大工作部署,继续强化五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大部制”条件下主要检察业务运行机制,坚决扭转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监督弱化态势。
坚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