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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检察院精准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显著
时间:2016-12-13  作者:汪红菇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岳西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探索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征的预防措施办案方式和工作模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大幅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占案件总人数的比例由2014年的13.48%下降至2015年的4.85%,无一人重新犯罪,未成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两项调研”找准病因,提高未成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针对2013年、2014年我县未成人发案率远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现状,我院对未成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和犯罪原因开展两项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有作案类型集中、犯罪主体低龄、在校学生、团伙犯罪比例高等特点,主要犯罪原因有家庭监管缺失、学校教育不健全、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及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等。找准病因后,我院“有的放矢”,安排专人撰写了综合的调研分析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纪委等主要领导。县委书记周东明、县人大主席程首初、县政协主席储诚根、县政法委书记王彰平对专题调研报告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公安、司法、关工、妇联、共青团和乡镇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县委、县政府同时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列为2015年我县一项重点工作开展落实。

“制定三项细则”精细办案,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亲情感化。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心理、生理特点,我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干警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县未成人刑事案件的现状,制定了《岳西县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细则》、《岳西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施细则》,对未成人刑事案件办案流程进一步细化,以保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办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三年来,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78人,对5名未成年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8名未成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建设一个基地”联动协作,促多部门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为了给全县未成年人提供一个经常化、规范化的教育场所,2014年,我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县职业教育中心、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等十部门在县职业教育中心设立了全县首个未成人法制教育基地。以建成的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十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十部门共同签订了《岳西县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工作意见》,就各部门法制教育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十部门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观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庭审活动等经常化、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时,鉴于教育部门是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2015年5月份,我院与县教育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管理和利用的意见》,县教育局为此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从源头上有力地遏制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